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4]38号
关于开展安庆市“最美农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妇联决定开展2014年度安庆市千户“最美农家”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即“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体目标,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身创建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的“最美农家”热潮,提升妇女自身素质,提升家庭生活品质,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努力实现“美好乡村·美在农家”。
二、创建范围
全市农村户籍家庭。侧重在今年全市“美丽家园行动”项目村、县级及以上“美好乡村”中心村和“三线三边”整治村范围中进行评选,其中“美丽家园行动”项目村的“最美农家”创建情况将纳入项目考核。
三、创建标准
(一)家园整洁美。家园内外植绿、种花,家居布置美观大方;室内室外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蚊蝇乱飞、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脏水乱泼、无垃圾乱倒、无畜禽乱跑、无侵街占道、无污染源;坚持将“低碳”环保理念贯穿于日常生活中,从细节做起,点滴践行“节俭养德,低碳节能,绿色生活”。
(二)勤劳致富美。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积极向上,主动学习科学技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自己的努力,自主创业,发家致富;家庭成员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提高生产、工作质量,立足岗位成才建功。
(三)乡风文明美。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自觉抵制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弘扬时代新风,拥护和支持殡葬改革等移风易俗举措,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祭祀;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不买卖包办婚姻,不重男轻女,支持男到女家落户。无早婚、私婚、重婚,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诚实守信、邻里和睦、助人为乐。
(四)重孝尊德美。孝敬长辈,与父母(公婆)和睦相处,感情融洽,善解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父母(公婆)、媳妇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善待老人,管教子女,与父母(公婆)之间无根本利害冲突,无大小经济纠纷,关心衣、食、住、行,主动承担赡养义务。
(五)热心公益美。发扬奉献、友爱、互助精神,积极参加乡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自觉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做斗争。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对创建标准进一步细化。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各县(市)区妇联在本区域内开展“最美农家”创建评选活动;在各县(市)区创建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报市妇联。每县(市)各申报 110户;市迎江、大观、宜秀各申报80户。
2、评定:今年年底前由市妇联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候选户进行集中审议评定并公示,对千户“最美农家”进行命名表彰。市妇联将随机进行抽验,不符合资质者,取消创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创建“最美农家”是动员广大农户参与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基础工程。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制作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推动创评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树立典型,利用村社宣传栏、文化墙、农民文化广场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要求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创评活动浓厚氛围。
(三)严格把关。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等额命名的方式进行。各级妇联要在广泛开展“最美农家”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严格把关。同时要将此次创建活动与深化“美德在农家”工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找准工作切入点,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力争有特色、显亮点、出成效。
各县(市)区妇联候选户须填写安庆市“最美农家”申报表(附后)2份,纸版和电子版于2014年 11 月 30 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13日
附件一:
“最美农家”申报表
户主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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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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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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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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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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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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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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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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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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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
“最美家庭”统计表
县(市)区:
家庭名称 |
家庭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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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县(市)区妇联统一汇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