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太湖县妇联组织30多名妇女群众参加县法院涉毒案件公开庭审旁听活动。
此次县法院公开审判的是一起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被告人石某现年23岁,幼年丧父。因交友不慎、自我约束力不强、追求刺激、法律意识淡薄等多种原因导致走上犯罪道路。最后石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活动中,参加旁听人员表情凝重,认真倾听,面对庄严肃穆的庭审,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受到了一次生动的预防毒品犯罪警示教育,深刻体会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纷纷表示,将自觉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珍爱生命、守护平安。
(来稿单位:太湖县妇联 审核:徐平 撰稿:张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