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市律师队伍的优势,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庆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律师团由政治强、业务精、甘于奉献的律师组成,律师团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宗旨,充分发挥律师志愿者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安庆、法治安庆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律师更好地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为安庆市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工作职能
1、参与制定、修改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规章,提供法律咨询;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烟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3、配合妇联组织妥善处理妇女信访突出问题,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等志愿活动,免费为妇女进行劳动社保、人身权益、财产纠纷、婚烟、继承等涉及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5、为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6、收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纠纷、财产纠纷、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参加全国、省、市开展的妇女维权优秀典型案例的评选;
7、接受妇联组织转交的妇女维权案件。
二、工作机制
安庆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实行轮值工作机制。每月轮值一次。
1、当月轮值服务律师主要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形式免费为妇女儿童解答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咨询;
2、需要诉讼服务的,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轮值服务律师无义务免费服务;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等案件的,轮值律师应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
3、对于特困妇女或妇女维权典型的案件,轮值服务律师可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困难的妇女必要的法律援助;
4、市司法局、市妇联颁发聘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阶段性总结和研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5、维权律师团的成员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
需要调整的,可提前告知市司法局律管科、市妇联妇女发展和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