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培育妇女儿童良好的社会心态,为妇女儿童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庆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咨询顾问团。心理健康咨询顾问团由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心理志愿者组成,集心理咨询、疏导、培训等为一体,实行保密原则、中立原则、信赖原则,将用爱心、耐心、诚心、热心、关心和责任心真诚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服务。
一、工作职能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热爱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2、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应予以保密(危害自己生命及违法者除外)。
3、待人热情、真诚、乐于助人,对来访者要无条件地接纳、理解和尊重。
4、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原则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咨询顾问应注意指导来访者自己帮助自己,促进其成长,避免对方产生依赖。
5、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适合咨询的个案应及时转介给其他合适的咨询顾问。
6、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或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7、每次咨询(疏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健康咨询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
8、定期进行咨询案例研讨与分享,加强擅长咨询领域的深入研究与发展。
9、定期为网站专栏提供专业心理文章。
10、协助完成妇联组织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机制
安庆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咨询顾问团实行轮值工作机制。
1、主要通过面询、热线、网络、电子信箱、信件等形式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2、面询服务实行预约制,由妇联组织统一安排,与轮值心理健康咨询顾问约定时间,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开展心理咨询(疏导)服务。
3、咨询(疏导)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
4、市妇联颁发聘书,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和汇报工作情况。
5、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咨询顾问团的成员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可提前告知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