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妇字[2019]39号
关于印发《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
“徽姑娘”农家乐和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
实施方案》《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
现将《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徽姑娘”农家乐和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8日
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徽姑娘”
农家乐和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女性自主创业,积极参与安庆高质量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经研究,市妇联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市级“徽姑娘”农家乐和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实施内容
(一)“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
1、申报条件
①农家乐经营法人为女性,妇女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
②经营场地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③有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部门准予开业、经营的相关许可或证明。
④具备“吃、行、游、购”必备条件(符合安全饮食、饮水,卫生厕所、停车、娱乐、农特产品等要求)。
2、创建内容
①实现“五统一”。统一服装、统一胸牌、统一培训、统一服务承诺、统一宣传牌及统一用品LOGO。
统一服装:所有服务员至少有1套统一服装,服装要有农家地方特色,乡土气息浓郁;
统一胸牌:所有服务员必须佩戴统一胸牌,胸牌上要有徽姑娘LOGO标志、工号;
统一培训:每个农家乐至少对员工进行2次业务培训。培训工作要有安排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签字表、照片;
统一服务承诺:在大厅或总台墙上要有经营服务承诺及相关制度;
统一宣传牌及统一用品LOGO:“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必须悬挂创建标识牌;餐厅、公共区域环境布置上都要有醒目的“徽姑娘”LOGO;餐厅用品如桌布、餐具、菜单都要有“徽姑娘”LOGO(详见附件4)。
②挖掘一批农家特色菜。每个农家乐能提供2个以上传统菜肴或当地传统小吃。
③营造创建宣传氛围。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不少于3处。
④带动就业。示范点至少带动妇女就业10人以上,特别是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实现就业。
(二)“徽姑娘”专业合作社示范点
1、申报条件
①专业合作社法人为女性。
②依据有关规定注册登记1年以上,具有符合“民办、民管、民享”原则的农民合作组织章程。
③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
④产业基础较好,示范带动能力强。
2、创建内容
①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对成员及周边妇女进行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培训至少2次。培训工作有安排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签字表、照片。
②推广实用技术。引进先进的优良品种或先进技术,并在会员之间推广使用。
③“一社一品”特色鲜明。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本社优势,合理确定经营类型,带领社员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社一品”。
④提供信息服务。应用各类平台,收集、发布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满足成员的信息需求。
⑤营造创建宣传氛围。积极做好宣传、推介工作,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不少于3处。
三、创建步骤
1、基层申报。凡达到申报条件的农家乐和合作社,均可向县(市、区)妇联提出申请。已是省妇女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点的不参与申报。
2、组织审核。各县(市、区)妇联对拟推荐为示范点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汇总上报市妇联。市妇联审核后确定最终创建示范点。
3、指导创建。各县(市、区)妇联按照创建内容对创建经营户进行指导,开始创建。
4、评估验收。各县(市、区)妇联按照创建内容对创建点进行评估,填写示范点评估表,于11月中旬将评估表及佐证材料报市妇联发展和权益部。市妇联将于12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创建点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示范点予以摘牌。
5、重点推荐。市妇联将验收的合格示范点列为2020年省妇女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点重点推荐单位,从中择优选取实施省级项目。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妇联要结合脱贫攻坚相关要求,重点在贫困村开展项目申报宣传,优先推荐贫困村符合创建条件的农家乐和合作社,以带动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增收脱贫。
2、创建按照自愿申报、审核验收、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根据情况可申报不多于5个项目作为创建示范点,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3、各级妇联需严格把关,确保所选示范点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指导督促不到位的各县(市、区)妇联,将相应减少2020年项目数额。
4、各县(市、区)妇联请于8月16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妇联妇女发展和权益部。
附件:1.安庆市“徽姑娘”示范点申报表
2.安庆市“徽姑娘”示范点评估表
3.安庆市“徽姑娘”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4.安庆市“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统一宣传牌和统一用品LOGO实施内容明细表
附件1-1
安庆市“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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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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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接待游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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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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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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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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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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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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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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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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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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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档立卡范围内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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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餐饮型()、餐饮+住宿型( ) |
农家乐星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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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及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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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
简 介 |
(包括经营内容及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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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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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安庆市“徽姑娘”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申报表
基 本 情 况 |
合作社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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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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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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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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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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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人数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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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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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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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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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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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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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经营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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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社员 人均纯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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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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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扶持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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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资金 来自何级、 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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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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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档立卡范围内 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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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植 面积、产量 (亩、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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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果业面积、产量(亩、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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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出栏 总量 (头、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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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 面积、产量 (亩、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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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拥有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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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 贮藏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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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建设 |
注册商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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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地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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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及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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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简介 |
(可另附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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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妇联 意 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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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妇 联 意 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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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安庆市“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评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
实 施 内 容 |
分 值 |
评估分 |
验收分 |
实 施 “五统一” (65分) |
1、所有服务员至少有1套统一服装,服装要有农家地方特色,乡土气息浓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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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服务员必须佩戴统一胸牌,胸牌上要有徽姑娘LOGO标志、工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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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每个农家乐至少对员工进行2次业务培训。培训工作要有安排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签字表、照片。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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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大厅或总台墙上要有经营服务承诺及相关制度。 |
5 |
|
|
|
5、统一宣传牌及统一用品LOGO:悬挂创建标识牌;餐厅、公共区域环境布置上都要有醒目的“徽姑娘”LOGO;餐厅用品如桌布、餐具、菜单都要有“徽姑娘”LOGO。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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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挖掘农家特色菜(5分) |
提供2个以上传统菜肴或当地传统小吃,并在醒目地方向游客展示。 |
5 |
|
|
营造创建宣传氛围 (20分) |
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不少于3处。 |
20 |
|
|
带动就业 (10分) |
至少带动妇女就业10人以上。 |
10 |
|
|
创建单位: 评估单位:
附件2-2
安庆市“徽姑娘”专业合作社示范点评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
实 施 内 容 |
分值 |
评估分 |
验收分 |
培 训 情 况 |
对成员及周边妇女进行政策法规、实用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培训至少2次,培训工作有安排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签字表、照片。 |
30分 |
|
|
推广实用 技术 |
引进先进的优良品种或先进技术,并在会员之间推广使用。 |
20分 |
|
|
“一社一品”特色鲜明 |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本社优势,合理确定经营类型,带领社员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社一品”。 |
10分 |
|
|
提供信息 服务 |
应用各类平台,收集、发布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满足组织成员的信息需求。 |
20分 |
|
|
营造创建 宣传氛围 |
示范点要有创建活动固定宣传牌、宣传专栏、标语、横幅等不少于3处。 |
20分 |
|
|
创建单位: 评估单位:
附件3-1
安庆市“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妇联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农家乐名称、地址 |
登记日期 |
经营 面积 (㎡) |
女员工人数 |
年接待 人数 |
年经营 收入 (万元) |
星级 |
法 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档 立卡范围内 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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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安庆市“徽姑娘”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妇联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合作社名称、地址 |
登记日期 |
实有成员总 数 |
成员出资 总 额 (万元) |
主要产业 (服务) |
理事长 姓 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建档 立卡范围内 贫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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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庆市“徽姑娘”农家乐示范点统一宣传牌和统一用品LOGO实施内容明细表
名 称 |
内 容 |
数 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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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宣传牌 |
展示牌 |
创建目标、简介、责任人 |
1块 |
创建点自行设计、制作 |
|
示范点牌 |
名称、落款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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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度上墙 |
服务承诺书、各类制度 |
至少4块 |
市妇联统一设计,创建点自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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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 卡 |
客房 |
温馨提示语 |
每间1个 |
创建点自行设计、制作 |
|
餐桌 |
文明用餐宣传语 |
每桌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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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用品LOGO |
桌 布 |
|
至少5块 |
市妇联统一设计,创建点自行购买 |
|
餐 具 |
碗、碟、勺、茶盅等餐具 |
至少5套 |
|||
菜 单 |
|
至少2本 |
创建点自行设计、制作 |
||
窗 花 |
|
至少50个 |
市妇联统一设计、发放 |
||
营造氛围 |
1、关于农家乐示范点创建的固定宣传标识和宣传牌不少于3处; |
||||
2、所有标识、标牌、宣传用品都要有“徽姑娘”农家乐LOGO; |
|||||
3、在内外环境布置上尽可能多地使用“徽姑娘”农家乐LOGO。 |
安庆市妇联开展2019年度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基层工作阵地建设,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微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部署,结合安庆妇联工作实际,经研究,市妇联决定于2019年8-12月在全市开展市级“妇女微家”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按照哪里妇女群众集中,就把“妇女之家”建到哪里的要求,推动“妇女之家”向下延伸、向各领域拓展,建立形式多样、活动常态、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微型“妇女之家”,作为“妇女之家”的辐射和补充,进一步扩大基层妇女工作阵地、激活基层妇联组织神经末梢,实现联系妇女群众“零距离”、服务妇女群众“无缝隙”、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1、建立一个微阵地。根据妇女需求和当地实际,“妇女微家”可建立在有场所、有热心的妇联执委家中,体现家庭特色;也可建立在妇女群众工作生活或聚集的最小单元、场所,如各类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两新”组织、“四新”领域、自然村囤、社区网格、居民楼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真正把“家”建到妇女群众身边,让妇联工作和服务更贴近妇女群众。
2、制作一块微标识。不拘形式,创新设计“妇女微家”标识,每个“妇女微家”的外墙设置妇女微家logo,可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家一品牌”进行特色展陈,同时将“妇女微家”制度、活动计划及活动剪影等通过各种形式公布。
3、健全一套微机制。建立健全“妇女微家”日常管理、联系群众、妇女议事、活动开展等微制度;做好“妇女微家”议事、活动、服务、妇情民意等微记录;逐步建立完善“妇女微家”微档案、微相册。
4、明确一名微家长。建立在妇联执委家中的“妇女微家”微家长,由该执委兼任;建立在其他场所的“妇女微家”,微家长由所在辖区、单位妇联的执委兼任。注重在女党员及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女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妇女典型中选树“微家”骨干。
5、开展一系列微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妇女群众,由执委领办、策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创业发展、维权服务、家庭文明、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工作,为妇女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三、功能要求
1、宣传教育培训的课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组织妇女开展法律维权、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妇女综合素质。
2、文明风尚传播的窗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意家风”,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动员周边妇女、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绿色家庭”创建、“美丽家园”行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满足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营造人和谐、环境好、生活美的良好氛围。
3、妇情民意传递的纽带。把“妇女微家”作为妇联干部与群众进行谈心交流的载体,“微家长”注重利用新媒体方式,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广泛联系妇女群众;与妇女群众拉家常、聊生活、听意见,做好妇情民意收集采集工作,积极化解家庭、邻里矛盾和生活困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4、助推创业发展的平台。发挥“徽姑娘”“皖嫂”品牌影响力,引导助力带动妇女群众通过发展农家乐、家政服务、特色种植养殖、手工编织、电子商务等多种产业,实现增收致富;帮助妇女群众掌握农业生产和生活技能,培育先进典型和女带头人;及时关注并帮助解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关注女职工、女员工的实际需求、合法诉求等。
5、公益志愿服务的驿站。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关注关心关爱普通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病残妇女、老年妇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切实为她们排忧解难,让她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四、推荐数目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妇工委要在层层开展“妇女微家”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2个“妇女微家”申报市级示范点。市妇联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在12月份命名表彰一批安庆市“妇女微家”示范点,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同时,市妇联将继续开展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请各县(市、区)妇联按照庆妇字 [2018] 39号文件要求继续申报1个2019年度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依靠党建带妇建,把“妇女微家”建设作为妇建服务党建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基层妇联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为“妇女微家”建设及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实践,坚持妇联指导与群众主导相结合,资源共享与特色打造相协调,阵地建设与活动开展相同步,居家凝聚与需求导向相统一,努力使“妇女微家”呈现不同特色风格,使“妇女微家”与“妇女之家”融合发展,真正把妇联组织的手臂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把“妇女微家”建设成为组织、引领、凝聚、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让妇女群众切身感受到妇联组织的存在,从妇联工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3、坚持分类指导 各县(市、区)妇联组织要结合实际,在日常管理、制度建设、“微家”运行等方面加强具体指导,不断研究“妇女微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新举措;要强化督促检查,省、市妇联已将“妇女微家”建设工作纳入对妇联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妇联要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挖掘鲜活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创建信息,并就具体做法形成2000字专题材料上报市妇联。
各县(市、区)妇联于2019年8月25日前将“妇女微家”申报表和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统一报市妇联组联部。
附件:安庆市2019年度“妇女微家”示范点申报表
安庆市2019年度“妇女微家”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示范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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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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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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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微家 建设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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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工作 情况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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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 情况及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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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覆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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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参与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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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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