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妇字〔2018〕36号
安庆市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安庆市委、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作用,按照省妇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意义
组织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既是农村妇女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1、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具体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局。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突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2、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新时代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党中央、省委及市委赋予妇联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要按照上级妇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进一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具体行动,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3、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满足我市农村妇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安庆是农业大市。当前,我市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还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还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全市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主要任务
1、实施巾帼引领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信心。乡村振兴,农民的内生动力是前提。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农村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巾帼传习走基层”活动。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巾帼传习走基层”活动,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播好、践行好,着力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觉悟和实践本领,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开展“女性大讲堂”宣讲活动。用好网上网下两个阵地,重点宣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内涵和具体要求,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农村妇女及时了解、掌握和运用,激发她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开展“乡村振兴”巾帼事迹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典范以及各地鲜活经验,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启发、激励、带动各类女性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施展才华、大显身手。
2、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进一步激活妇女乡村振兴内生发展动力,激发妇女创业创新潜能,引领农村妇女在乡村产业振兴中有新作为。搭建巾帼创业平台。以“徽姑娘”农家乐、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妇女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创建为依托,示范带动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促进传统农业产业的提档升级,推动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妇女增收的大产业。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发挥妇女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大中专院校、网络教育及各类培训机构作用,面向农村妇女骨干、基层妇联干部和返乡下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制作等培训,组织“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家乐巡讲团,开展互联网+农家乐等培训,帮助农村妇女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巾帼致富典型。加大对各类巾帼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新型职业女农民、农村女经纪人、女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女企业家等,领办创办巾帼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她们在乡村振兴中的主力军作用。拓展“岗村共建”工作内容,组织巾帼文明岗牵手结对村(社区),组织巾帼建功标兵牵手农村致富女能手,实现城乡妇女融合发展。
3、实施巾帼帮扶行动,助力乡村脱贫攻坚。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步的底线要求。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牢妇女脱贫工作,助力全市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项目帮扶。扎实做好“徽姑娘”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巾帼合作组织创建工作,采取“基地+贫困妇女”、“合作社+贫困妇女”等扶贫模式,带动贫困妇女脱贫。结对帮扶。发挥“联”字优势,开展“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皖嫂”牵手贫困妇女活动,主动对接联系相关部门,争取更多人力、资源和项目支持,推动基层妇联执委、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定点帮扶。加强“双联系”“双包”工作力度,推进定点扶贫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让妇联干部真正走进群众,倾听诉求,因村施策,因户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帮扶对象如期脱贫。
4、实施巾帼家园行动,助力乡村生态宜居。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要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妇女身体力行传播生态理念,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开展“绿色低碳进万家 共创生态文明城”主题宣传活动。以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争创最美庭院(阳台),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庭院,以庭院美促进乡村美。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四净两规范”(室外净、室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生活家具配套规范和生产生活资料摆放规范)活动,创建整洁卫生农家。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等活动,建设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生态乡村。
5、实施巾帼文明行动,助力乡村乡风文明。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妇女儿童文明素质。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十百千工程”。积极探索“文明家庭+特色家庭”工作模式,在全市评选表彰二十户“最美家庭”、百户“五好文明家庭”、百名“好婆媳”和千户“最美农家”。立足城乡“妇女之家”主阵地,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好“最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使“最美家庭”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开展“好家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撰写、悬挂、诵读和推广家风家训;开展家风家训巡讲交流、故事分享、“最美家庭”寻访等活动,大力弘扬优良家风。开展“最美农家”创建评选活动,积极倡扬文明新风,提倡简办婚事丧事,摒弃陋习、移风易俗。开展“好家风进万家接力展播网上行”主题宣传和“最美家庭”、“好婆媳”等网上展示集赞活动,线下线上互动,共同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开展“我爱我家 同悦书香”亲子阅读活动。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我爱我家 同悦书香”亲子阅读指导、评选和展示等活动,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引领广大农村儿童和家长在阅读中陶冶情操,培育美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家风乡风文明。
6、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助力乡村和谐发展。整合社会资源,针对农村困难群体组织强化巾帼关爱帮扶,切实增强贫困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爱农村困难妇女。持续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救助、农村留守妇女关爱等工作,积极实施惠及农村妇女的公益慈善项目,促进农村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爱春蕾女童和贫困女大学生。开展“春蕾计划”及10元捐活动、“微心愿”认领和贫困女大学生救助活动,让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春蕾计划”工作中,帮助春蕾女童和贫困女大学生渡过难关,走出困境,安心学习,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我阳光 我快乐”乡村少儿才艺展示活动和“我爱我家•亲子大课堂”巡讲活动,促进农村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开展少年儿童暑期安全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开展以防溺水为主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推动乡村“儿童之家”和“儿童快乐家园”项目建设,发挥其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助力乡村和谐稳定。农村妇女是推动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生力军,要依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加强巾帼乡村法治建设。常态化推进“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横幅等,大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村妇女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依法理性维权。做好妇联信访工作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妇女议事会建设。推动在村(社区)“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围绕乡村治理、公共事务、妇女儿童权益、家庭邻里关系等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帮助农村妇女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促进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密切关注宅基地确权颁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等改革中,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落实,及时推动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和贯彻落实。
8、实施巾帼强基行动,助力乡村治理有效。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妇联阵地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要求,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着力新建一批市、县、乡镇三级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级20-30个,每个县5-10个,每个乡镇至少1个),真正把村级“妇女之家”打造成为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新平台。加强妇联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和村(社区)妇联组织“会改联”工作,建立和落实轮值主席、执委议事工作、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基层妇联工作公开等配套制度。定期开展评先选优活动,形成激励机制,增强广大妇女工作者服务乡村振兴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妇联队伍建设。按照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的原则,加大对新当选专兼职妇联主席、执委的培训力度,提高她们的履职能力和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能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推动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建立和完善妇女组织。抓住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机会,积极推进村妇联主席依法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工作要求
1、统筹协调推进。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是一个有机整体,各地要高度重视,久久为功,精心谋划、统筹协调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农业升级、农村进步。
2、密切联系实际。要准确把握农村妇女的期盼和诉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具体意见或方案,做大做强1-2个特色品牌,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把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摆在优先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妇联系统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整体联动,确保“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