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安庆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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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妇字〔2018〕9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
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现就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项目范围
重点支持实施“徽姑娘农家乐”、“徽姑娘女子专业合作社”、“皖嫂家政服务基地”、“美丽家园行动”、“妇女之家”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六类项目建设。
二、申报时间和条件
(一)项目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2日-3月23日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基础良好且妇女工作扎实;
2、项目具备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较强的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同时应优先考虑已成为市级示范点的项目;
3、建档立卡范围的县(市、区),应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贫困村。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妇联和财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和《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项目推荐。各县(市、区)妇联会同财政部门,认真摸底、审核、比选,择优选择一类项目,不超过5个项目点进行申报。
(三)项目评审。市妇联将会同市财政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综合确定,择优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县(市、区)妇联、财政部门要“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切实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县(市、区)妇联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申报材料,以联合行文形式将申报项目的报告,《安徽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公示情况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按时报送市妇联。
(三)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程序不规范、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市妇联、市财政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