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2月5日至2月14日对市妇联党组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主要任务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受理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13956494418
2、电子邮件信箱:swxc003@163.com
3、征求意见箱:设置1个,放置在妇联楼道处
4、通信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辅二楼市委第三巡察组
(三)受理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14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中共安庆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