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
庆妇字〔2017〕20号
转发省妇联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市级
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现将省妇联《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的通知》(皖妇〔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全市2017年度县(市、区)妇联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妇联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并结合市妇联年度工作部署,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2017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分常规工作考核和创新工作考核。常规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分别为60分、40分。平时考核由市妇联各部室根据日常工作实绩评定,年终考核在各县(市、区)妇联全年工作汇报基础上进行评定。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根据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的综合成绩,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创新工作考核采取各地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地所报创新工作要体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举措创新、载体创新等,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某项工作中具有超前性、引导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由市妇联机关相关部室初审后,报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全部考核工作在2017年12月上中旬完成。
四、表彰奖励
设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奖3个、创新奖2个。市级考核的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省妇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奖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同时抄报各县(市、区)分管领导。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28日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
皖妇〔2017〕10号
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
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妇联、省直妇工委:
现将《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着重围绕《全省妇联2017年工作要点》设置考核项目,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详见《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二、考核办法
2017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分常规工作考核和创新工作考核。常规工作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均为40分、第三方评估为20分。平时考核由省妇联各部室根据日常工作实绩评定,年终考核在各市妇联全年工作汇报基础上进行评定,第三方评估通过随机抽取部分妇女群众进行妇联工作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定。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根据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的综合分值,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创新工作考核采取各市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市所报创新工作要体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举措创新、载体创新等,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某项工作中具有超前性、引导性和示范性。申报材料由省妇联机关相关部室初审后,报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表彰奖励
考评奖项设6个优秀奖、6个创新奖,获奖单位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授予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历年已获省三八红旗手的不再重复授予)。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 日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3月 日印发
2017年度全省市级妇联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 核 细 则 |
(1) 巾帼 建功 行动 (16分) |
妇女就业创业 (9分) |
认真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开展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女大学生实践基地、“徽姑娘”手工编织示范基地及电商示范基地等各类基地作用,带动妇女就业创业取得明显成效(4分); “徽姑娘”农家乐特色创建成效明显,“四个一批”(一批徽姑娘菜肴、一批服务明星、一批示范户、一批旅游产品)任务完成较好,示范效应显著(1分); “徽姑娘”专业合作社创建措施有力,在争取政策、规范发展、辐射带动方面成效明显(1分); “皖嫂”家政服务基地培训、服务、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功能完善(1分); 将“互联网+”融入开展妇女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亮点突出(1分); 开展“春风行动”,为妇女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1分)。 |
妇女脱贫工作(2分) |
认真实施巾帼脱贫行动,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妇女脱贫技能培训,创业帮扶措施到位且富有成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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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业妇女提供 融资服务(2分) |
积极稳妥地推进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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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工作 (3分) |
建立“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会商制度,并形成良好的项目化运作机制,成效显著(1分); 巾帼文明岗创建制度健全,示范带动作用成效显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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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巾帼 维权 行动 (17分) |
不断加强源头维权 (4分) |
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能力(1分); 继续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作用,推动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性别平等评估咨询机制和省市专家库资源共享及上下联动,形成评估咨询工作合力。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进一步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0.5分); 做好妇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1分); 继续做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各项工作;探索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制度,引导基层妇女更好行使民主权利,表达利益诉求(1 分); 关注妇女维权重难点问题,聚焦全面二孩政策后妇女就业权保障、夫妻共同债务等热点问题,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0.5分)。 |
推动妇女参政议政 (4分) |
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积极推动农村女性进村“两委”,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特别是村委会中女性正职比例比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力争达到10%(2分); 加大优秀女干部推荐力度,加强对女干部的专门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各类女干部成长成才(1分); 加强各类妇女人才库建设(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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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5分) |
完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设,并推动形成婚调对接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法院和司法部门规范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1分); 继续推动我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的落实,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细则,全面推动落实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两项重要制度的落实(1分); 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和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模式(1分); 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组织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特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1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防邪、帮教、反拐、扫黄打非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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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 妇女维权实效 (4分) |
加强妇女信访工作,积极开展妇女信访代理、信访回访和带案下访,充分了解妇女需求和呼声。推广律师咨询和心理咨询服务, 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服务(1分); 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协调机制作用,深化“妇女维权岗”创建工作(0.5分); 加强涉及妇女权益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工作,及时主动发声,推动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0.5分); 积极做好留守妇女、流动妇女、贫困单亲母亲、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维权服务(0.5分); 继续实施“妇女之家”维权项目,并发挥作用(0.5分); 积极探索专业化、项目化的维权工作新模式,培育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推动将婚姻家庭调解、妇女法律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0.5分); 探索运用建议函、约谈等形式推动妇女维权个案解决,强化实事化维权(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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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巾帼 文明 行动 (14分) |
妇女儿童 思想道德教育 (5分) |
广泛开展“党的女儿话初心”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掀起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喜迎十九大的热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和妇女思想道德教育活动(2分); 推动所有县以上妇联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构建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的妇联新媒体矩阵,形成“互联网+妇联”工作新常态。安徽“徽姑娘”微信公众号关注量不少于5000(2分); 注重在家庭教育中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实践活动(1分)。 |
家庭文明建设工作 (7分) |
常态化开展以寻找“最美家庭”为重点的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1.5分); 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风故事汇”、家风家训巡讲交流和故事分享等各类以传习家风家训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在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引领党员干部家庭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1.5 分); 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发展各类妇女思想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各类妇女健身和文体活动(1分); 制定实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动落实相关目标任务(1分); 巩固拓展各类家庭教育工作阵地(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发展壮大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培训家庭教育专兼职骨干(1分); 推进家庭教育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家庭教育进基层普及宣传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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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志愿服务工作 (2分) |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制度,规范注册、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培育一批示范团队和服务骨干(1分); 增强服务实效,广泛开展巾帼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集中组织开展符合妇女需求、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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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巾帼 关爱 行动 (26分) |
推动“两纲”全面 实施 (11分) |
根据两纲督导反馈重难点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解决1-2个重难点问题(4分); 抓好“两纲”示范县(市、区)创建和结对共建工作(2分); 落实“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做好省级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自查工作(2分); 加大“两纲”宣传,做好第七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工作,向社会展示妇女儿童发展成果(2分); 做好“两纲”监测统计工作,形成年度监测评估报告(1分)。 |
关爱妇女儿童工作 (8分) |
“两癌”普查宣传有实效,推进纳入民生工程有突破(1分); 加强妇女儿童关爱工作,争取社会支持,广泛开展贫困妇女儿童助学、助困等公益活动(2分); 加强城乡社区(村)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类适合儿童特点、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2分); 组织开展“六一”活动(2分); 积极做好相关公益项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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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妇女儿童工作 (7分) |
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1分); 认真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重点开展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活动(2分);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2分); 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儿童快乐家园等阵地建设,争取多方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1分); 继续深化留守妇女关爱工作,扩大覆盖面,丰富互助内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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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美丽 家园 行动 ( 7分) |
广泛参与城乡环境整治(2分) |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美丽乡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积极参与“三线三边”环境治理(2分)。 |
主动参与绿色生态建设(3分) |
鼓励妇女植绿护绿,积极参与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提升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鼓励农村妇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鼓励农村妇女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徽姑娘”农家乐,拓展增收致富渠道(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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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促进文明乡风建设(2分) |
开展“百万家庭节俭养德·低碳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推广“低碳家庭计划十五件事”。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摒弃陈规陋习,培树文明新风(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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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强基 固本 工程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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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 (2分) |
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加大各级妇联组织兼职副主席选配力度,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1分); 推进各级妇联领导班子规范换届,提高妇女代表大会、妇联执委会和常委会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的优秀代表比例,更多地把各领域普通妇女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吸纳进妇联组织(1分)。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5分) |
落实《2014-2018安徽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能力素质(1分); 打造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推动妇联系统内干部交流,强化专职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进一步激发妇联干部队伍活力(1分); 广泛吸纳辖区内热心妇女群众工作、在妇女群众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方方面面的妇女代表,担任妇联兼职副主席、常(执)委;采用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工、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充实基层妇联工作力量(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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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4.5分) |
全面推进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同时继续推进村妇联主席进“两委”工作(1.5分); 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1分); 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妇联组织建设,加强团体会员工作,筑牢基层工作阵地,进一步扩大 基层组织和工作在妇女群众中的有效覆盖(1分); 在巩固已有“妇女之家”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将“妇女之家”向各领域延伸,积极培育示范性“妇女之家”,增强“妇女之家”的综合服务功能(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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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10分) |
加强调查研究 (5分) |
围绕“五项行动 一项工程”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提供给党委、政府决策(5分)。 |
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5分) |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采编、及时报送工作或调研类信息(1.5分); 积极投稿安徽妇女网、《安徽妇运》并被采用(2.5分); 认真做好妇联系统统计工作(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