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庆市“巾帼林”基地建设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县(市、区)妇联、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局:
根据省妇女联合会、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皖妇[2012]79号、82号文件精神,市妇女联合会、市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林业局结合安庆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落脚点,树立生态理念,大兴植树造林绿化之风,引领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生态文明观念,形成造林绿化、优化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活动主题
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方针,以“促进森林增长、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深入开展建设“巾帼林”基地活动,共同推进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
三、目标和任务
配合全省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从2013年开始,组织广大适龄妇女参加植树造林,大力营造“巾帼林”,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参与工程建设。规划到 2016年,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建设3-5个规模100亩以上的“巾帼林”基地。2013年安庆市“巾帼林”基地建设任务是11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四、2013年任务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3年1月—2月)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植树造林的良好氛围。结合当地实际,协商制定2013年“巾帼林”基地建设计划,确定基地建设的地块、规模、树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3月—2014年2月)
三家单位根据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规划各司其职,通力合力,确保完成2013年“巾帼林”建设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3月—2014年4月)
根据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国土绿化的实际情况,将“巾帼林”基地建设纳入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建设中,统筹规划。基地建设以新增造林为主,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森林长廊相结合,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注重实效,发挥示范作用。要讲究科学植树,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
(二)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各县(市、区)妇联要和林业部门加强协作,明确职责,落实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巾帼林”基地建设任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的自身优势,组织妇女绿化突击队,支持当地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基地建设的地块选择、规划设计、苗木供应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县(市、区)要以开展建设“巾帼林”基地活动为载体,积极传播生态知识、倡导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助力推进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每个基地要树立宣传标牌,载明建设主体和建设内容。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发掘和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扩大社会影响,激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和社会公众积极投身造林绿化。
(四)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各县(市、区)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重大意义,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妇女参加植树造林,参与工程建设。各县(市、区)妇联与林业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基地建设现场,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指导活动正常开展。要完善奖惩机制,把完成基地植树造林任务纳入工作考核,与评先表彰挂钩。对基地建设成效显著的,要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争取资金,保障到位。省妇联、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林业厅将适时组织检查,达到省规定成片造林标准的,按省级每亩300元标准予以补助,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
各地在每年基地造林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开展和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份前报市妇联、市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林业局。
附:安庆市2013年“巾帼林”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安庆市妇联联合会 安庆市百万亩森林增长提质工程 安庆市林业局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安庆市2013年“巾帼林”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名 额 |
安 庆 市 |
1 |
桐 城 市 |
1 |
枞 阳 县 |
1 |
怀 宁 县 |
1 |
潜 山 县 |
1 |
岳 西 县 |
1 |
太 湖 县 |
1 |
望 江 县 |
1 |
迎 江 区 |
1 |
大 观 区 |
1 |
宜 秀 区 |
1 |
总 计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