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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19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5〕43号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市纪委《关于印发<安庆市廉政文化示

范点建设标准>和<安庆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廉洁治家”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创建活动内涵

开展以“廉洁治家”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创建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符合《安庆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的全市各机关(含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均可申报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通过创建活动开展,教育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教育干部家属子女当好“廉内助”,营造以德治家、以廉养家的家庭廉政文化氛围,切实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筑起家庭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二、认真摸排创建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妇联要重点了解掌握在以下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各机关(含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建立“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申报项目库,择优组织申报。

(一)把家庭助廉教育与美德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并把廉洁治家融入到“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之中,把廉洁治家作为各类特色家庭评选的必要内容和重要条件之一,使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成为宣传家庭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

(二)把家庭助廉教育与承诺活动相结合,开展创建“廉洁治家”承诺活动。组织广大家庭特别是党员干部家庭签定承诺书,引导家庭成员共同树立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和自警、自律意识。

(三)把家庭助廉教育与读书活动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配偶学习廉政规定、阅读廉政刊物、开展主题读书交流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营造温馨和谐、清正廉洁的家庭氛围。

三、扎实做好宣传、申报工作

要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将家庭助廉工作具体化、形象化、实用化,使家庭成员能够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做得来,并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和日常的行为规范。同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市妇联将根据市纪委的统一安排,从各县(市、区)申报的创建示范点中择优报市纪委。

附件:1、庆纪办〔2015〕8号《关于申报全市第七批廉

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

2、庆纪发〔2015〕18号《关于印发<安庆市廉政

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安庆市廉政文化建

设示范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妇联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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