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庆市实施省新增妇女专项经费项目工作总结交流会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省妇女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各县(市、区)经验做法,相互交流学习,市妇联决定于11月上旬召开全市实施省新增妇女专项经费项目工作总结交流会。
参会人员为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各示范村(社区)项目点负责人。会议将安排各县(市、区)妇联及各项目点做交流发言。各县(市、区)妇联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项目点交流发言时间不超过6分钟。请围绕会议主题,结合项目实施工作,准备好发言材料。发言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5日前分别发送到市妇联各项目对应部室。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