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庆妇字〔2012〕44号
安庆市妇联关于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和全国、省、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深化强基固本工程,稳步推进全市妇女之家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现就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妇女之家是基层妇联组织吸引妇女、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是妇联组织代表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建设妇女之家,是妇联组织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重要契机,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2010年底,全市村、社区妇女之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妇女之家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妇女之家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探索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手段,发掘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真正使基层妇女平时看得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得起妇联、遇到问题找得到妇联。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市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围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共建组织、共建阵地、共建队伍”的要求,以“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作用明显、妇女满意”为目标,通过示范创建,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把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叫得响、做得实、效果好的妇联基层阵地建设新品牌,成为党开展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本着“控制总量、注重质量”的原则,自2012年开始,市妇联每两年在全市建立30个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第二批可继续申报,不符合条件的则两年后自动淘汰。各级妇联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逐级开展县(市、区)、镇(街道)“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村、社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的全覆盖。
三、工作程序
1、申报。按照安庆市“妇女之家” 示范点条件,各县(市、区)妇联积极组织村、社区“妇女之家”逐条进行对照自查,认真填写《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和《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评估表》。凡达到示范点条件的村、社区“妇女之家”,均可向上级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逐级审核,由县(市、区)妇联统一报市妇联。已经获得全国、省、市级妇联基层组织示范村、社区及受省、市妇联表彰的优秀或十佳妇女之家,要带头争当“妇女之家”示范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的“妇女之家”示范点中推荐2-3个精品示范点。
2、审核。县(市、区)妇联负责示范点的审定,对申报示范点的村、社区“妇女之家”,采取审核申报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评估。经审核初步确定为示范点的,可向市妇联提出申请。
3、经费。“妇女之家”创建经费要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争取从政府对基层社会事业建设和公共管理投入经费中划拨一点,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一点,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同时,“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要与申报的省妇联妇女专项经费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有限资金集中整合效益最大化。有条件的乡镇要每年为每个“妇女之家”示范点提供不少于5000元的经费支持,让“妇女之家”有效运转,确保有钱办事。市妇联将从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妇女之家”示范点建设。
4、授牌。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妇女之家”授予安庆市 “妇女之家”示范点牌匾(有效期为两年)。市妇联将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示范点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把“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与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市妇联“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相结合,带动“妇女之家”示范点充分发挥作用,提升“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创新发展。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主动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示范点的创建争取有利条件。
2、严格申报。申报单位要对照“妇女之家”示范点条件认真填写申报表,要求内容具体翔实,条理清晰。上一级妇联对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县(市、区)、乡镇(街道)妇联必须对申报点进行实地考察,市妇联将采取一定形式对申报点进行核实。各级妇联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服务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善。要立足培育、着眼完善,注意发现、挖掘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妇女之家”,创建和宣传树得起、立得住、过得硬、推得广的典型。要加强上下沟通,及时报送信息,每个县(市、区)至少报送“妇女之家”信息5条以上,并将开展“妇女之家”示范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报市妇联。
3、用好资金。市妇联在审核合格授予“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同时,将对示范点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各地妇联要积极争取,协调沟通,落实配套资金。要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各县(市、区)妇联要及时将开展“妇女之家”示范创建活动情况报市妇联组织部。
附件:1、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条件
2、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
3、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评估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主题词:妇女之家 规范化建设 意见
抄送: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共印20份)
附件1:
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条件
一、组织机构健全,妇女组织网络完善
1、有组织领导。社区妇联、村妇代会班子健全,按时换届,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报酬落实。确定有分管领导,定期研究“妇女之家”的工作。培养各类女性人才,推动发展女党员工作。
2、有专(兼)管员。确定一名专管员(专兼职均可),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3、有巾帼志愿者队伍。城市社区有3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农村有1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志愿者队伍,每支队伍有负责人,定期开展活动。
4、有妇女文体活动组织。城市社区有3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文体活动组织,农村有1支以上以妇女为主的文体组织,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活动。
二、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化建设有序
1、有统一的标识。要将全国妇联统一制作的“妇女之家”牌悬挂在醒目位置。
2、有健全完善的制度。包括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制度等,各项职能和任务落实到位。
3、有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年初有布置、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检查考核有标准、评选表彰有条件。
4、有“六簿六册”。即工作活动登记簿、学习培训登记簿、妇代会(妇联)联系妇女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留守妇女儿童登记簿、重点帮扶对象登记薄;社区妇联、村妇代会、其他妇女组织干部花名册,妇女代表、各类先进人物花名册,妇女代表联系群众花名册,志愿者队伍花名册、结对帮扶花名册,资产登记册。
5、有统一上墙的展示牌。具体为:妇联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能、妇代会(妇联)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其他妇女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状况、主要工作任务及活动项目。
三、有活动阵地,活动设施齐全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个独立的或与其他部门共用的室内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桌椅、文具、电脑、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2、有室内培训活动场地。城市社区应有不小于50㎡、农村应有不小于30㎡的室内活动培训场所,配有培训桌椅、电脑、电视机、DVD机等基本设施。
3、有室外活动场地。有100㎡以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配有固定的健身器械。
4、有图书阅览室。可以和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等合并使用,城市有1000册以上、农村有500册以上各类图书,定期向妇女儿童开放。
5、有必要的文体活动器材。有开展文体活动必备的道具、器材及录音机、音响等设备。
四、经常开展活动,社会效益好
1、作用发挥好。充分挖掘“妇女之家”在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开展活动等方面的功能,面向妇女儿童开展综合维权服务、创业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家庭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服务、家政信息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和帮扶救助服务等。妇联日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每年围绕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大型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和文体活动5次以上,举办各类培训3次以上。
2、有2个以上品牌工作。结合妇联三大主体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妇女群众的欢迎,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不断开拓创新。能够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妇联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妇女工作思路、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成效显著。
附件2:
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村居、社区名称 |
总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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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人数 |
儿童人数 |
家庭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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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妇干姓名 |
是否进“两委” |
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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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 地面 积 |
书柜(只) |
图书(册) |
电脑(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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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工作情况及成效 |
结合妇联三大主体活动,打造2个以上富有特色的工作品牌,如平安和谐家庭、“十佳庭院”、文明社区、绿色村庄、巾帼示范村、百岗带百村、文明新风进万家、科技女家长、代理家长、环保小卫士、好媳妇好婆婆等,在实际工作中已做,叫得响看得见,妇女参与面广的很具体、有特点、并体现地方特色的品牌工作。 | ||||||||||||
创新工作情况及成效 |
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妇联工作重点,结合村妇代会或社区妇联去年和2012年上半年已完成工作,总结、挖掘在工作思路、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等有创新、有突破、有成效,得到领导认可、妇女群众欢迎,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工作 | ||||||||||||
服务覆盖情况 |
覆盖全村(社区) 多少个村民小组(居委会、小组),服务多少群众?其中服务妇女多少?孤寡老人多少?留守妇女多少?留守儿童多少?(有具体数字) | ||||||||||||
妇女参 与情况 |
妇女之家开展的所有活动,参与妇女多少人?参与率?占全村(社区) 群众总数比例为多少% | ||||||||||||
村居、社区党组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妇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妇女之家”建设概述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情况、功能室设置、工作计划、争取各方支持、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开展活动(服务)情况、群众参与等方面。
附件3:
安庆市“妇女之家”示范点评估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达标情况 |
分值 |
自查得分 |
评审得分 | |
一、有人干事(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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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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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情况 |
A村居妇代会、社区妇联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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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村居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① 是 ② 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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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情况 |
巾帼创业队伍: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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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文明队: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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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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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志愿维权队伍: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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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阵地做事(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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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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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面积 |
A 60平米以上 B 40-60平米 C 20-40平米 D 20平米以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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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必要设施(有的打√) |
A电脑(电视) B电话 C办公桌椅 D档案橱 E 500册以上妇女儿童书籍 F有妇女儿童可以活动的设施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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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识挂“妇女之家”牌匾、功能室挂牌 |
A是 B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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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室设置(有的打√) |
A 村居妇代会(社区妇联)工作室 B妇女维权站 C妇女创业就业服务站 D家庭文化活动室 E其他 (请注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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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章立事(15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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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制度(有的打√) |
A学习制度 B例会制度 C活动制度 D台帐制度 E妇女议事制度 F考核表彰制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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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墙:(五项基本功能、六项制度、组织结构、人员构成) |
A是 B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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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有打算、有总结 |
A是 B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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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钱办事(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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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两委”重视,拨付活动项目经费情况(简要说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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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各方支持,整合资源,满足基本功能需求情况(简要说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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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成效(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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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妇女创业就业服务 |
A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为妇女提供创业就业信息等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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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帮扶单亲母亲等特困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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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A宣传、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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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提供维权咨询,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收集妇女群众意见建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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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参与面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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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家庭文化建设 |
A开展文明家园创建活动,村容村貌整洁干净,家庭室内整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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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定期组织文体团队和家庭文化健身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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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儿童成长教育服务 |
实施“春蕾计划”开展“一对一”结对助学活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及“春蕾女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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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开展广泛化、常态化活动至少3次,注明每次活动主题和内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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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妇女之家”活动的妇女人次和家庭数占辖区妇女和家庭的50%以上(简要说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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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值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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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1、结合本地“妇女之家”建设情况,根据每项所列分值进行自查打分;2、需要简要说明情况的请根据所列项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简要说明;3、总分95分以上为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