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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
通 知
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联:
为深入推进我市“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妇女在打造“三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中的积极作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女性相对集中的岗组或集体中开展以“岗位建新功,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同时推出一批“巾帼建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女性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引导广大女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激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勤奋实干、建功立业、岗位成才,展现广大女性奋发向上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为推动安庆经济社会发展,塑造行业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二、创建时间:2015年4月-12月
三、创建范围:全市各行业中女性比较集中的岗组或集体。岗组或集体女性须占该岗组或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岗组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四、创建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2.岗组或集体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在本行业(系统)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4.为打造“三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
五、创建流程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的程序进行。
(一)书面申报。4月中旬,创建岗组或集体填写《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1)报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
(二)资格审查。4月底,各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本行业、本区域内的申报岗组或集体进行资格审查,30 日前将审查汇总名单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妇联备案。
(三)实施创建。5月至10月,创建单位在所属单位和各级妇联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要重点落实“六个一”:
1.制定一个计划。结合创建单位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
2.召开一次动员会。使整个创建岗组或集体的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参与创建的要求和步骤。
3.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激发创建岗组或集体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4.开辟一块宣传阵地。以简报、墙报、专题展览等形式及时宣传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花絮及成果。
5.做好一本台帐。记录好创建过程,做好台帐工作,自觉接受检查。
6.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四)考核验收。11月,所属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创建单位开展检查评比,同时,推荐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每个县(市、区)妇联原则上推荐1-3个岗组或集体、1-2名标兵,各行业推荐1-2个岗组或集体、1名标兵。20日前将《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2)、《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4)报送市妇联。12月,市妇联对创建岗组或集体进行考核验收,按《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评分,评选出市级巾帼文明岗,并在安庆市妇女网上进行公示。
(五)命名及表彰。次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将对正式通过审核的创建单位和标兵进行命名和表彰。
六、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重在建设、贵在创新。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内女职工的新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并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领导重视、女职工欢迎、行业内普受益的良好局面。
2.扩大宣传,树立典型。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岗组和集体积极踊跃参加;要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意和推广活动中的新经验、好做法。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标准,扎实有效地做好基础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增强广大妇女的敬业爱岗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单位内部的凝聚力,促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提高工作绩效,创造出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七、联系方式
阎梅云 安庆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电 话:0556-5346391 13966644649
邮 箱:ahaqflfzb@163.com
附件:1.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4.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附件1
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岗位名称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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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
其中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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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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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建 目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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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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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人数 |
其中女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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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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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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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妇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标准 分 |
得分 |
第 一 项 |
基本 条件 |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岗位中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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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健全、创建台帐完整。 | ||||
3.工作环境整洁卫生,服务设施齐备。 | ||||
4.岗位负责人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
第 二 项 |
基础 管理 |
1.制定明确的创建方案,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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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高于本行业、本系统的一般要求,岗位成员85%以上达标。 | ||||
3.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能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完善自身工作内容和方法。 | ||||
第 三 项 |
服务 质量 |
1.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规范化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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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着装符合规定,精神风貌良好,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诚实可信、办事公道。 | ||||
3.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解难。 | ||||
4.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便民服务项目有新意、切合实际。 | ||||
第 四 项 |
业务 技能 |
1.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绩效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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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位成员努力学习、钻研技术,有相当数量成为岗位标兵或能手;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在员工技能鉴定中80%合格,60%以上达到良好。 | ||||
第 五 项 |
工作 效益 |
1.工作的质、量要达到同行、同岗先进水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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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年内受到有效投诉不超过1次且能及时整改。 | ||||
3.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人才和环境效益,销量管理、计量管理、经营费用管控等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 ||||
总 分 |
100 |
附件4
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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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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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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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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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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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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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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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妇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