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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02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关于开展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

   

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妇联:

为深入推进我市“巾帼建功”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妇女在打造“三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中的积极作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女性相对集中的岗组或集体中开展以“岗位建新功,巾帼展风采”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同时推出一批“巾帼建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女性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引导广大女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激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勤奋实干、建功立业、岗位成才,展现广大女性奋发向上的职业形象和精神风貌,为推动安庆经济社会发展,塑造行业形象贡献一份力量。  

二、创建时间:20154月-12

三、创建范围:全市各行业中女性比较集中的岗组或集体。岗组或集体女性须占该岗组或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是女性,岗组或集体的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四、创建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2.岗组或集体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章办事,在本行业(系统)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3.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4.打造“三个强市”、建设美好安庆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二)“巾帼建功”标兵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

五、创建流程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创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创建的程序进行。

(一)书面申报。4月中旬,创建岗组或集体填写《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附件1)报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

(二)资格审查。4月底,各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本行业、本区域内的申报岗组或集体进行资格审查,30 日前将审查汇总名单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妇联备案。

(三)实施创建。5月至10月,创建单位在所属单位和各级妇联的指导下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创建工作要重点落实“六个一”:

1.制定一个计划。结合创建单位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一个创建计划,并按照计划要求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

2.召开一次动员会。使整个创建岗组或集体的成员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参与创建的要求和步骤。

3.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以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激发创建岗组或集体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4.开辟一块宣传阵地。以简报、墙报、专题展览等形式及时宣传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巾帼文明岗创建花絮及成果。

5.做好一本台帐。记录好创建过程,做好台帐工作,自觉接受检查。

6.撰写一份自查报告。在创建活动结束的时候,结合创建实践活动撰写一份自查报告。

(四)考核验收。11月,所属单位和县(市、区)妇联对创建单位开展检查评比,同时,推荐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每个县(市、区)妇联原则上推荐1-3岗组或集体、1-2名标兵,各行业推荐1-2岗组或集体、1名标兵。20日前将《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2)、《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4)报送市妇联。12月,市妇联对创建岗组或集体进行考核验收,按《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评分,评选出市级巾帼文明岗,并在安庆市妇女网上进行公示。

(五)命名及表彰。次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将对正式通过审核的创建单位和标兵进行命名和表彰。

六、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重在建设、贵在创新。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内女职工的新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并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形成领导重视、女职工欢迎、行业内普受益的良好局面。

2.扩大宣传,树立典型。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岗组和集体积极踊跃参加;要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注意和推广活动中的新经验、好做法。

3.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各创建单位要按照标准,扎实有效地做好基础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增强广大妇女的敬业爱岗意识、服务意识,增强单位内部的凝聚力,促进全体员工团结协作,提高工作绩效,创造出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七、联系方式

阎梅云  安庆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话:0556-5346391  13966644649

  箱:ahaqflfzb@163.com

附件:1.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4.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2015330

附件1

安庆市创建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岗位名称

通讯地址

岗位人数

其中女职工人数

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附件2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通讯地址

岗位人数

其中女职工人数

女性负责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市妇联

意 见

(盖  章)

                                   

附件3

安庆市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得分

基本

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岗位中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

20

2.档案健全、创建台帐完整。

3.工作环境整洁卫生,服务设施齐备。

4.岗位负责人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础

管理

1.制定明确的创建方案,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

20

2.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高于本行业、本系统的一般要求,岗位成员85%以上达标。

3.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能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改进、完善自身工作内容和方法。

服务

质量

1.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规范化服务管理成效显著。

20

2.着装符合规定,精神风貌良好,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诚实可信、办事公道。

3.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解难。

4.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优质服务,便民服务项目有新意、切合实际。

业务

技能

1.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绩效高。

20

2.岗位成员努力学习、钻研技术,有相当数量成为岗位标兵或能手;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员工在员工技能鉴定中80%合格,60%以上达到良好。

工作

效益

1.工作的质、量要达到同行、同岗先进水平。

20

2.一年内受到有效投诉不超过1次且能及时整改。

3.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人才和环境效益,销量管理、计量管理、经营费用管控等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总 分

100

附件4

安庆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所属单位或县(市、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市妇联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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