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庆市“美德在农家”建设示范点、示范农户申报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农村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励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为推进“四个安庆”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美德在农家”建设示范点、示范农户申报评审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美德在农家”建设示范点申报条件
1、示范点必须是村或乡镇下辖的社区。
2、示范点所在村(社区)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3、示范点所在村(社区)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实现村庄美化、环境净化。
4、示范点所在村(社区)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五保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困难。
5、示范点所在村(社区)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家庭美德和家庭文化建设工作,农户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
6、示范点所在村(社区)每年组织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且开展活动的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片或影像)齐全。
(二)“示范农户”申报条件
1、遵守公德:家庭成员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有设施,爱护集体财产;积极参加乡镇、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主动为军烈属、五保老人和困难户提供帮助。
2、和睦友爱:家庭成员之间能够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和睦相处。邻里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
3、弘扬新风:家庭成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没有吸毒、赌博、犯罪等不良行为;带头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4、保护环境:家庭成员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不乱砍乱伐树木;积极参加卫生清洁活动,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生活区整洁干净,庭院绿化美化。
5、学用科技:家庭主要成员自觉学习和掌握使用农业实用科学技术,自觉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科学技术。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接到通知后,要进一步开展“美德在农家”创建评选活动。在各县(市)区创建的基础上,择优申报,每个县(市)申报2个示范点,6户示范农户;三区各申报1个示范点,4户示范农户;开发区申报1个示范点,2户示范农户。
2、评审:市妇联对候选村(社区)、户进行审议、评定。
3、命名:市妇联于年底对评定的“美德在农家”示范点、“示范农户”进行命名。
三、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妇联、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地申报。
2、候选村(社区)、户须填写安庆市“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农户申报表(附后)2份,并提交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1份,将纸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3、请于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电话:5346390
电子邮箱:aqflxcb@163.com
附件:安庆市国税杯“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申报表
安庆市国税杯“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农户申报表
安庆市妇女联合会
二0
附件:
安庆市国税杯“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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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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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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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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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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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安庆市国税杯“美德在农家”示范农户申报表
申报人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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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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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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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 农户 事迹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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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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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妇联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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