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
全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
——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兵
同志们:
这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过去十年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与经验,表彰一批贯彻“两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儿童工作任务。今天,虞爱华市长在百忙之中亲临会场,一会儿还将为我们做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虞市长的讲话精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努力开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就贯彻落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过去十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成绩显著
过去的十年是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十年,也是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大发展、全市妇女儿童普受惠的十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安庆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安庆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第一,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妇女自立自强、勇立潮头,活跃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一批优秀女企业家脱颖而出,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适合妇女特点的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引导妇女从事个体私营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的再就业。举办皖嫂培训班,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高妇女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到2010年底,我市女性社会从业比例达48.7%;实现再就业妇女人数达12.8万人;贫困妇儿从70万人减少到30万人。
第二,妇女享有社会保障和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得到保障。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制度和管理队伍,切实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据统计监测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人数为15.59万人,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的4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女职工人数为17.59万人,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的45%;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人数为12.85万人,占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的48%;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人数为11.62万人,占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的4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为9.6万人,占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的40%,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5%。与此同时,逐步扩大农村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底,全市有15.8万名农村妇女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占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50%。
第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不断扩大。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10年底,全市各级机关中有女干部2857人,占干部总数的15.7%;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13.4%、24.4%和24.9%;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90.91%;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51.43%;全市426名副县级后备干部中,女性后备干部88名,占20.7%。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0.6%,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71.4%。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29.2%。
第四,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受教育的性别差距基本消除,到2010年末,我市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73%,辍学率为0.13%,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99.1%,辍学率为0.47%,残疾女童接受教育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残疾女童在校生数2010年为928人,比2000年增加了307人。高中女生毛入学率为76.3%,比2000年提高了30.1个百分点。全市高等学校女生在校生数近0.3万人,高中阶段在校女生数近6万人。我市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2010年末,成人高校在校生4623人,其中女性1309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3758人和988人。妇女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不断进展,普及率明显提升,农村妇女劳动力基本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第五,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明显改善。我市逐年增加对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的投入,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县、乡(镇)、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建设,2010年,我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06‰、9.58‰,明显低于《儿童纲要》所要求的“24‰、29‰及以下的目标”。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从2000年66.98%提高到2010年的98.7%。孕产妇死亡率20.91/10万,比2000年减少25.18/10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01 %,比2000年提高了38.54个百分点。全市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98.3%,比2000年上升了6.13个百分点。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92.1%,比2000年提高了13.6个百分点。城市、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为71.68%和73.17%,较《新婚姻法》实施以来婚检率大幅下降状况已有明显改观。
第六,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近年来,全市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向妇女宣传法律知识,为妇女群众解答婚姻、家庭、劳动、继承等方面的问题,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各级政府每年至少1-2次专题研究或听取有关妇女发展问题的汇报。提高媒体对优秀女性的宣传率,树立全社会保护和尊重妇女的意识。重视表彰、奖励妇女中的先进分子,为妇女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将儿童校外设施的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工作。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5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在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也明显改善。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普及率为96.96%,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普及率为64.75%,分别比2000年提高4.3个百分点、40.41个百分点。全市现有林地面积达到84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5%。中心城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7.1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
第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教学内容,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全市公民法律知识知晓率由2000年的58%提高到现在的86%;妇女维权知识普及率由2000年的52%提高到现在的83%。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利。据统计,十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836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33件,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94起,查处使用童工的案件14件,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5件,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277人,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将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依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乡镇(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7个,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社会法律援助组织65个,初步形成了完善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组织体系,2001—2010年,全市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人数达3023人。
十年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投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实现安庆跨越崛起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通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得益于全市广大妇女儿童的自身努力,特别是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在此,受虞爱华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市政府妇儿工委,向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敬意,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表示亲切的问候!同时,也借此机会,向高度关心、倾力支持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年的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加强领导,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十年来,安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妇儿工委工作始终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1次听取妇儿工委专题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1-2次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历年来,市领导就妇女儿童事项作出专项批示20余次,参加妇儿工委会议和妇女儿童活动百余次。自2009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实施“两纲”工作纳入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纳入市直机关争先创优绩效考评体系。市妇儿工委及时下发《安庆市2009年度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两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与《安庆市2009年度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两纲”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细则》,对各成员单位“两纲”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考核。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妇儿工作的经费投入,10年来,市级财政投入到妇儿事业的专项经费投入累计近250亿元。
——出台文件,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过去1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针对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制定符合市情和妇女儿童发展需要的政策,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安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法》、《安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安庆市计划生育条例》、《关于构建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安庆市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指导意见》、《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安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安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完善机制,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工作保障。各级妇儿工委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制、监测评估制度等;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自觉将承担的目标任务列入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及时向妇儿工委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和监测指标数据;成立了评估和监测两支专家队伍,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过去10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方面,不断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理念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全社会尊重妇女儿童,关心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内容被纳入到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以“两纲”为内容的市级培训班共计23次,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和赴县区专场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以及各县区相关人员,约1800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妇女发展存在城乡与区域上的不均衡,妇女发展能力尤其是农村妇女发展能力的提升面临诸多困难;妇女参政人数虽有提高,但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女性正职和政府部门女性领导数量偏少;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贫困家庭中的儿童、孤儿、弃婴、流浪儿童迫切需要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尚难满足;流动、留守、残疾等特殊妇女儿童群体亟待更多关爱;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在应对日渐复杂的社会环境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改善,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使安庆妇女儿童事业与安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与建设和谐安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完成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2012年5月,市政府颁布了《安庆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庆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明确了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两纲”为重点,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努力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
(一)在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仅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更关系安庆未来。各级政府要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努力解决妇女儿童的特殊困难。要不断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扩大“两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要加强流动、留守、残疾妇女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全面提高儿童身体素质。提高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引导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全民健身意识。组织和动员妇女儿童参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妇女儿童预防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儿童的伤害。
(二)在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中保障妇女儿童民生。改善民生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妇女儿童的民生是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满足妇女儿童新要求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提高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儿童进行救助。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妇女予以生活救助,多渠道保障残疾妇女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的转变。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稳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完善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孤儿收养、寄养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妇女儿童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建立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防儿童溺水、校车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发展教育事业中提升妇女儿童素质。要在教育工作中全面落实性别平等原则,将性别平等理念体现在教育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中,贯彻于教书育人全过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改善教育人才队伍的性别结构。保障贫困和残疾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深入开展“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更加注重解决流动、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积极开发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妇女素质的培训项目,提高妇女的人文素质、实践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妇女终身受教育水平。
(四)在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中促进女性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实现男女平等的物质基础,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安庆”的宏伟目标为妇女就业提供了新空间。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挥优势,找准创业就业的着力点,提升适应能力和竞争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施展才华。要大力开发适合妇女就业的行业和岗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开展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跟踪指导等措施,实施妇女小额信贷项目,激发妇女创业热情,支持帮助妇女实现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加快城镇化步伐,消除制约妇女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制度障碍。要千方百计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提高收入,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及相关经济权益,积极实施促进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扶贫项目,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经济发展资源。
(五)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程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男女平等程度的重要标准。要切实增强妇女在决策管理中的影响力,依据妇女发展纲要中的目标,落实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按照“系统培养、择优使用”的原则,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要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注重对女大学生村官和村“两委”女干部的培训。加强对女干部的实践锻炼。通过挂职和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让女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要重视各级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六)在推进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要把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教育权、发展权纳入依法治市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妇女儿童在政治、教育、人身、财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扫除影响妇女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健全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将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帮助广大妇女学习法律、掌握本领、保护自己、依法维权。
三、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责任,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要意义,以实施新两纲为主线,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共同开创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新两纲是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计划,是我们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要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纲要实施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每年专题听取有关妇女发展问题的汇报,研究解决1—2个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优先安排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对纲要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到2013年要按照“妇女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最终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的标准实施相应项目。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让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真正普惠广大妇女儿童。切实保障妇女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妇女儿童工作。要高度重视新两规的贯彻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行动,做到保证妇女儿童各项权益的落实,努力满足妇女儿童在文化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基本需求,力争做到情况明、研究深、措施实,确保发展成果真正普惠广大妇女儿童。
(二)落实部门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妇女儿童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要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职责和目标任务安排,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的具体配套政策和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责任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各有关方面合力攻坚、协调解决。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负责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各方面力量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把过去10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归纳并上升为制度,形成科学长效的体制机制。要不断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对于新两纲中确定的每项目标、每项措施都要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加以落实。要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做到年初有安排,年末有评估,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好阶段性评估。要加强新两纲的宣传力度,面向党政领导、公务员、妇女儿童工作者、社区社会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开展培训。要广泛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促进妇女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宣传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社会风尚,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新的工作任务对妇女儿童工作者特别是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妇儿工委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新两纲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真正实现德才兼备。要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既有奉献精神又有实干能力,既有创新精神又善于抓好落实。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是需要投入感情、付出心血和汗水的事业,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讲奉献的妇女儿童工作队伍。
同志们,妇女儿童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承前启后,务实创新,扎实工作,携手推进,为安庆妇女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