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实施《安庆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第二个五年的开局之年,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女性与男性平等地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社会基础得到不断巩固,保障妇女权益、提升女性幸福指数不断得到加强,女性平等地享有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得到有效保障。
一、妇女事业发展指标有了新的提升
(一)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妇女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孕产妇健康保障得到进一步增强。2016年,我市孕产妇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63%,比上年下降40%;实施孕产妇信息化管理和跟踪服务指导,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7.25%,较上年提高0.47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94.86%,较去年提高0.75个百分点,产前检查率92.05%,与上年持平;妇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成效明显。2016年,女性HIV报告例数为19例,比上年减少4例,AIDS报告例数11例,比上年减少2例;妇女病检查率51.25%,比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
(二)妇女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得到进一步保障。女性的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受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到2016年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100.02%,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77.83%,其中女生77.65%,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4.9%,女生所占比重46.7%,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比例提高,职业学校女性在校生23126人,女生所占比重为48%。女性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三)妇女在经济社会中作用进一步突出。2016年,我市积极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非农就业率达96.1%,其中女性9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23.4%,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技工院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重为37.5%。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2016年,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贫困对象中女性人数为9.48万人,较上年减少了24.7个百分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达395元/人·月,较上年提高了20.8个百分点。
(四)妇女参政议政的机会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营造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方针政策,妇女参政议政的机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6年末,全市女公务员中女干部比例为20.7%;人大代表和政协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3.7%、23.2%;市、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70%,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45.45%、42%,县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37.8%;正职县(处)级女干部比例9.8%,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22.23%。重视女性在基层工作的中发挥作用,到2016年末,全市村、居委会女性成员数占比分别达到31%、56.3%,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达7.5%。
(五)妇女的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功能更加完善,妇女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到2016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1.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参保率99.35%;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99.61%,比上年同期提高0.13个百分点;女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83万人,比上年增加18.2个百分点,有劳动关系的女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率97.7%,比上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
(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破获强奸案件44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5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7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2016年,全市249家法律援助机构为1629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达到100%。更加重视妇女的社会救助。2016年,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达到9个,比上年增加1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80人次。
(七)妇女生存的社会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城乡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进一步减少,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生活幸福感明显增强。到2016年底,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7.37%,比上年提高2.2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比上年提高4.13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73.59%,受益人口315.5万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8.35%。
二、妇女事业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
1.“二孩”政策放开后对孕产妇健康保障能力还显不足。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还不能适应妇女健康需要。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存在业务用房不足、医疗保健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了妇幼保健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妇幼保健人才、专职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了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计生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夫妻生二孩的愿望有所增加,尤其是高龄孕产妇不断增多,导致了生产风险加大,孕产妇死亡率由去年的9.63(每10万人)激增到19.04(每10万人),妇幼保健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
2.对弱势妇女的关心关爱还需加强。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困难妇女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妇女、智障妇女、单亲家庭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对农村留守妇女、老年妇女关心关爱需要进一步加强。
3.女性接受教育水平还需大力提升。由于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导致按照现有统计口径出具的巩固率远低于目标值,义务教育巩固率还需加快提升。推进妇女的终身教育仍需加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距达标尚有较大差距。
三、推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认真研究和应对“二孩”政策放开后妇女健康保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妇女健康保障的投人,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补齐配足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加强基层妇儿保健人员配备,给予妇幼保健人员合理待遇和学习机会,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重视高龄孕产妇生育指导和保健服务,提高高龄孕产妇生育和健康水平。
2.完善救助机制,加大对弱势妇女的关心关爱。进一步完善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结对帮扶困难妇女群体,建立对残疾妇女、智障妇女、单亲家庭妇女、农村留守妇女、老年妇女帮扶网络;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强广大妇女法律保护意识,勇于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以文明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为契机,改造自然环境,加大对农村生活设施的改造,提高妇女生存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妇女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为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3.提升妇女素质,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农村或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的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推动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逐步延长,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保障女生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