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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纲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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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2010年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两纲”目标管理责任制
发布日期: 2012-02-26    作者: 安庆妇联   访问次数: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社会发展其它方面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相互关系,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教育局:提高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水平,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中等发达水平,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45%。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卫生局:宣传普及妇幼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30%,农村住院分娩率达80%。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知晓率城市达90%、农村达60%, 降低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4‰和29‰,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财政局:要逐步增加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业务经费和“两纲”监测评估经费的投入。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科技普及和有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科技活动;通过科技下乡、农村科技试验示范等途径为妇女传播科技知识,组织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为发挥妇女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创造条件。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和惩治拐卖、强奸和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市及县(市)两级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取缔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解救受害妇女儿童。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司法局: 宣传有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民政局:负责属于社会救济对象的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和生活救助的管理工作;做好孤残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做好“五保户”中妇女的供养工作;做好婚姻管理的有关工作,积极探索提高免费婚检率的相关措施,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中,妇女进入村(居)“两委”主任(书记)、副主任(副书记)、比例有所提高。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在招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同等条件女性优先考虑。保障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禁止使用童工。开展适合女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5000人次,扶持有利于妇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农业委员会:做好农村妇女的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每年不得少于6500人次,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的劳动技能。支持和鼓励妇女参与农业结构调整,指导妇女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普及有关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的科学知识。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与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逐年降低,控制在0.7‰以下。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工业经济委员会:协调指导所属企业做好企业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提拔使用女干部。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参与制定政府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的特殊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商务局:积极争取国外、政府和其它国际组织对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支持,为扩大有关国际合作和交往创造条件。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文广局:组织安排好城市街道小区、农村乡镇妇女儿童的节庆和日常文化生活。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妇女儿童提供数字化等优质的文化服务。组织各类文艺表演团体编导排演一定数量的妇女儿童题材的剧节目。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林业局:努力建设全市森林生态网络,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优化妇女生存、儿童成长的生态环境。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水利局:加强水源保护,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解决缺水地区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条件,农村安全饮水覆盖率增加7.25%。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建设委员会:制定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规定,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从政策上确保小区妇女儿童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住宅小区建设中,按城市规划一定要求配套建设好妇女儿童活动场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统计局:负责《安庆市妇女发展纲要》、《安庆市儿童发展纲要》的监测统计工作和数据库建设,提供有关妇女儿童方面的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数据库的数据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体育局:指导开展适合妇女儿童健康的群众体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增强妇女儿童体质。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环境保护局: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境意识,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工商局:扶持妇女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鼓励生产经营有益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产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制度,将生产销售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强对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文件制定的监督检查。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帮助农村贫困妇女解决温饱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贫困妇女为主要对象的小额信贷扶贫方式,进一步开展妇女连环脱贫工作。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委组织部:提高女干部素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妇女参选、参政,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后备干部女干部、县(处)女干部、科级女干部比例分别达到20%、12%、12%,为提高女性的参政水平和参政比例提供组织保障。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新闻单位,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的经济参与、政治参与、社会参与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果,优化妇女儿童成长的大环境。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总工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高女职工素质,做好女职工下岗再就业宣传教育工作,关心特困下岗女职工生活。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团市委: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团结带领教育少年儿童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做好留守儿童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妇联:加强妇女“四有”、“四自”教育和家庭美德建设,提高妇女素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科协:加强科普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妇女儿童科普活动和城乡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残联:依法维护残疾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为残疾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女陪审员制度,在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加强诉讼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对困难人员的诉讼费予以缓、减、免,充分运用特别法的相关规定,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安庆日报社:广泛宣传妇女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宣传为妇女儿童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禁止出现对妇女儿童形象的污辱性描绘和宣传。关心重视对本系统优秀女干部的培养使用。

注:上述“两纲”目标责任制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0415 日前反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05565346805 05565346393(传真)

电子邮箱:aqfe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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