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妇建工作,扩大妇女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激发女职工在生产建设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怀宁县委组织部、县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
按照“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紧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步伐,灵活运用联建、单建、统建等方式,积极探索创新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组建方式。坚持“先行组建、逐步提高、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通过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实现已建立党组织。凡有妇女3人以上并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都需要组建妇女组织,在机构设置上,妇女在10人以上的,可成立妇女委员会,不足10人的可设妇女小组。妇委会由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女职工民主选举或协商产生。妇委会设主任1名、宣传、教育、权益、保健等委员若干名,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妇委会主任要由热心妇女工作、有较高威信的妇女担任。妇委会领导班子可以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党组织、其他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原则上不增加企业领导职数,不增加企业经济负担。
在工作职责上,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妇女组织是党组织领导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妇联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配合企业党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激励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妇女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代表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中妇女的合法权益,了解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她们解决生活、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