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妇建工作,扩大妇女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激发女职工在生产建设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全市要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实现已建立党组织、妇女人数在3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基本建立妇女组织。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妇联要按照“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紧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步伐,灵活运用联建、单建、统建等方式,积极探索创新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组建方式。
《通知》指出,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妇女组织是党组织领导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妇联的基层组织,各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一定要配合企业党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激励妇女发扬“四自”精神,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妇女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作用;代表和维护非公有制企业中妇女的合法权益,了解反映妇女的意愿和要求,帮助她们解决生活、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2012年,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将每人联系一个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联系点,以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建设。(组联部)